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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16年工作要点
2016-03-03 00:00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

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扣提高教育质量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确保教育大局和谐稳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党委(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在全体党员中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强化看齐意识,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扎实抓好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专题督查高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抓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查排,指导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强化高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做好省属本科院校、厅委直属高校党委集中换届考察工作。抓好中小学党建工作。

3.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完善面向领导干部个人的追责机制,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厅委“十条禁令”。落实“一案双查”,加大对违纪和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和改进高校巡视工作,用好用实巡视成果。进一步落实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从严治党规定,全面推进直属单位巡查工作。加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

4.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和不端行为。落实《湖南省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深入治理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面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落实窗口服务单位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多元、开放的教育公共服务机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厅委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5.切实维护学校和谐安全稳定。开展县市区校园安全专项督导,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稳定责任机制。启动新一轮“平安校园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平安高校”和“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建设项目。组织春秋季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整治行动,强化校园反恐怖防范工作。以防溺水、交通安全、毒品预防、国家安全教育以及应急疏散演练为重点,加强学生安全法治教育。认真落实《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6.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德育工作方式,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贯穿育人工作全过程。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校创建活动。指导督促中小学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文明校园建设。支持关工委开展好中小学“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

7.切实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认真落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若干意见。指导高校实施第三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建设一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网络文化精品建设和实践育人项目。抓好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项目和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建设。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立项建设一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启动新一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推动高校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召开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

8.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推进以增效减负为目标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督促各地开齐开好社会综合实践类课程。加强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启动专业核心示范课程建设,推动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在线开放课程。

9.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抓好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完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制度,组织好体育、艺术各项赛事。全面推进校园阳光体育活动。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和区域试点工作,加快普及校园足球。加强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及饮水饮食安全监管。推进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全面实施艺术学科中考。抓好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探索建立学生军训规范化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0.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师德师风重点联系县工作。全面实施《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将其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推动实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教师资格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实施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芙蓉学者”计划改革,遴选新一批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和国内访问学者。

三、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推进教育创新发展

11.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领教育改革发展。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教育结构性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发挥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

12.抓好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与统筹。制定实施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研究出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召开全省推进教育强省工作会议。规划我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调整。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分类监测方案》。

13.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启动《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有序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实。积极开展高校转型改革试点。推进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度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验收第二批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立项推进第三批省级改革试点。

1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出台并落实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两依据一参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办法,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进一步落实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开展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取消“择校生”政策。加快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探索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类管理改革办法。

15.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实施高校教改项目计划,资助教师广泛开展教改实验,引导高校改革教学方法手段和考试评价方式,强化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支持高校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等改革试点,推进学科专业联盟建设。实施高校与法律、新闻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立项建设一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共建共享,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资助一批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建设一批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大学生、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活动。

16.积极推动管办评分离。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推进教育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建设。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一授权两报备”机制。推动高校制定并落实办学章程,抓好学术委员会、理事会等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指导中小学开展章程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诊断与评价机制,利用教学评估、论文抽检、技能抽查、数据采集、质量年报等多种手段,促进教育质量评价系统化、信息化、社会化。

17.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高校公派出国留学“十三五”规划,服务高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转型发展。设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生奖学金,推动地方高校外国留学生教育。加强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平台建设,拓展教育交流领域。举办“国际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周”活动。继续实施“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办好第十五届“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制度。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18.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着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云覆盖工程”,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完成省级教育城域网建设。加快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和数字教学资源中心建设。推进“湘教云”建设和应用,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及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云服务。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组织第二届微课大赛,推进“名师空间课堂”建设及应用。继续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和教育信息化试点,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工程。

四、注重统筹兼顾,切实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9.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据统计制度和建设考核机制。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建立保教工作规范园标准。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

20.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设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和办好必要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全面改薄”工作。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加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落地。

21.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研究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意见及攻坚计划,确保高中阶段增量资源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研究出台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发展倾斜政策。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抓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力争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实验。

22.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开展卓越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等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推动职业院校提升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深入实施农村中职教育攻坚计划,推动每个农村县市三年内重点建好一所服务当地的示范性(骨干)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启动产教融合工程,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推动校企常态化合作。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高职学生技能抽查和毕业设计抽查,制定一批中职专业教学标准。开展县级职教中心综合改革试点。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

23.切实推动高等教育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启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做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研究制定支持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高校紧密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实施“十三五”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加强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等教学条件建设。深入实施“2011计划”,推动高校与社会其他创新主体共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和新型高校智库。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示范项目建设,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在湖南省大学科技园等园区落地开花。

24.持续促进民办教育规范、优质发展。落实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抓好省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举办推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培训班。做好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做好省骨干民办学校对口支援工作。

25.大力发展终身教育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积极推动湖南开放大学建设。落实国家《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质量监管。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发展。加强社区教育资源库建设。开展社区教育骨干省级培训。办好“2016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五、坚持共享发展,大力改善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

26.实施教育扶贫专项规划。加大教育资金、项目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扩大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抓好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配合实施“一户一产业工人”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校校结对帮扶工程,落实好高校对口支援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公租房建设。积极开展教育精准扶贫试点。

27.大力支持民族教育加快发展。研究制定《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加大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深入开展“三区”支教活动。加大民族地区师资培训力度,继续开展民族地区小学校长挂职学习和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歆语”培训。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民族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学校建设。做好内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和援藏援疆工作。

28.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建设,“一人一案”解决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问题。出台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实施意见,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完善特殊教育试点工作机制,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延伸。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关爱留守儿童成长。

29.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宣传力度,推动精准扶贫。研究制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等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深入实施“同心温暖工程”。

3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建设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落实就业指导、创业基础课教学学时学分要求,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多方位拓展就业市场,督促高校举办多种形式招聘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计划等政策。配合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六、强化保障措施,营造教育健康发展良好环境

31.提高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水平。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完善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财政拨款制度。探索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加大教育强省重点项目投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高校预算管理。规范学校收费。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提高因素法资金分配比重。加大教育经费监管力度,加强专项经费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和审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基建项目动态管理。加强外资项目管理。

32.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做好第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工作。启动教育强市州督导评估。建立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推进督导评估信息化建设。出台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制定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评估试点方案。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33.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做好《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立法工作。落实《全面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5-2020)》。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开展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启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和评价机制。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4.加大教育科研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科研投入,重点支持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校开展重大教育政策专项研究。抓好课题成果推广与应用。强化教育科研人员培养培训。

35.凝聚教育发展合力。加强人大代表和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心与支持。加大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抓好老干部管理与服务、教育史志、档案、机关后勤、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节能降耗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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