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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1-03-29 14:55 教科院 

教育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 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要求,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复试办法,严格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确保招生录取生源质量;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理

副组长:刘淳松  彭阳红

 员:洪冬美  赖颖慧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长:刘淳松

员:刘青姗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分教育管理、小学教育两个专业复试小组。

4.技术保障小组

王炜、黄灿黄威、罗溢枫

三、复试基本条件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小学教育)专业。

2.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即初试成绩总分(总分500分)337,且单科(=100分)分数47分,单科(=150分)分数6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17分,单科(总分150分)不低于80分,总分不低于225分。

3. 符合《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资格审查合格。

、复试安排

学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但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

1.复试时间

学院在20214 10-11进行第一志愿考考生复试工作。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应届生为学生证)。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提交以上材料后,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资料审查不过关或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直接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缴费

参加复试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费120元,具体缴费方式为微信转账

4.复试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平台,所有考生在学院主页下载《云考场使用手册》,熟悉线上复试系统的操作流程,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和测试演练,以保证线上复试各环节衔接顺畅。学院在复试前,安排专人通过QQ微信等与考生取得联系

5.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教育学》,采取建立题库随机抽题考生口答形式,每生1-2道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新生入学后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4+综合面试成绩×1/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4

2.录取规则

1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本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总成绩排名进行择优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6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综合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7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地点

工作内容

20214517:00

网络

复试考生提交

资格审查材料

202146日—8

网络

考生网络培训

2021410日—11

(上午8:00——11:40,下午13:00-18:00

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平台

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复试名单

教育管理专业(22)

何方晴、李盈依、陈晨、夏雪、李小蓉、张芸、肖舟、綦亚慧、敬章媚、彭意茹、鲁远萍、张可婵、王彦茜、张敬茜、罗旭、舒欢、刘芳、黄磊、刘浩东、李巍、彭锋、洪文君

小学教育专业27

高佳、陶也、胡鸣辉、杨思、欧阳衡、周晶宇、肖涵心、薛佳艳、彭杨、方珊、李强、姚思云、王费城、易帆、彭佩伍丽梅、周平步、廖芷娴、胡凤、卢玢、谢阳正、杜嘉欣、刘婷、谷俊科、张欣、杨圣、陈红静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自觉接受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全部复试工作进行督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及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院监督电话:138730626600730-8692803

学校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处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九、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2)保密纪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3)复试过程中对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上交,网络远程平台全程录音录像。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得徇私舞弊,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理工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教育科学学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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