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通〔2016〕4号
关于做好全国新增教育硕士
研究生培养院校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2016年工作计划和《关于开展新增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工作检查的通知》(教指委发〔2016〕1号)通知精神,教指委定于2016年4-5月间来我校开展新增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培养工作情况检查。此次检查将对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政策与条件支持、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招生、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和专业实践、人才培养效果等各方面内容进行检查评价,对我校教育硕士学位点的建设和即将开展的专项评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成立以钟华副校长为组长,郭观七、刘理为副组长,两办、教务处、计财处、教育硕士各培养单位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迎检工作总体方案,统一指挥、协调、督促解决迎检工作的重点问题。
迎检工作的牵头单位为研究生处和教科所,负责研究迎检工作重点问题,组织落实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生处主要负责迎检工作方案的实施组织,落实学校层面有关研究生培养政策、领导组织、规章制度、条件保障和专家联络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教科所主要负责学校主报告及演讲PPT的撰写、制作,组织各相关培养单位做好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料准备,检查报告会发言,专家现场考察、听课和座谈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相关培养单位在教科所组织协调下开展迎检准备工作,各项准备工作须在4月10日前完成。
此次迎检工作的业务涉及面宽、准备时间短、工作任务重,专家组的检查评价结果对我校教育硕士学位点的发展意义重大,也是对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次检阅,各相关单位须引起高度重视,齐心协力,高标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专家组的检查,为即将开展的教育硕士学位点专项评估和学位点未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工作检查的通知
湖南理工学院
2016年3月3日
校政通(2016)4号-关于做好全国新增教育硕士 研究生培养院校工作检查的通知(点击下载)